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决定召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联席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周四)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中区办公大楼一楼西会议室
三、会议参加人员: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国内合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机关党委、党委巡察办公室、校工会、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