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宛科〔2024〕32号),南阳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4-2025年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此次申报的项目类别有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科技攻关专项、基础前沿研究专项和软科学研究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共性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具备较强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的单位,人员团队完善,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项目不得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应符合相关部门查重规定;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有财政资金支持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已承担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项目验收不通过的单位或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5.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
(二)个性要求
1.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创新需求,重点支持我市“链主”企业或“链”上重点企业开展产业链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
(1)项目申报单位应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2)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为1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3)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有雄厚科研实力,近三年取得对应领域的科技成果不低于6项,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申请的财政资金。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博士或拥有高级以上职称,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为100-300万元。
(6)各申报单位限额推荐1项。
2.重点研发专项。项目应重点围绕数字光电、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资源环境等领域,依托省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1)项目申报单位应建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研发平台。
(2)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为3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3)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有较强科研实力,近三年取得对应领域的科技成果不低于3项,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金。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硕士或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熟悉本领域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为30-80万元。
(6)各申报单位限额推荐1项。
3.科技攻关和基础前沿研究专项。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应围绕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生命健康、新型储能、新材料、中医药等方面开展原始创新和探索研究。科技攻关专项支持对象为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有研发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基础前沿研究专项支持对象为建有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财政将对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4.软科学研究专项。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以南阳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南阳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南阳市基础研究战略布局、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南阳分中心建设等为主要研究方向;一般项目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与进步、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等为主要方向。支持对象为南阳市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一般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财政将对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三、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在限定时间内登录南阳市科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fuwu.hnkjt.gov.cn/xmgl)进行线上申报和推荐。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归口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市科技局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一)注册、填报。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填报流程详见用户操作手册(附件);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1月10日18时;归口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11月12日18时。
(二)审核、推荐。省属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直接推荐至市科技局;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统筹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姚彦海 63134946
(二)产业咨询
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科技攻关专项:
电子信息与新材料领域 李连三 63134965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 李轲泽 63134965
新能源与交通领域 张玉磊 63196700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 程进远 63134170
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 路歌 63134961
农业农村领域 王博 63134961
基础前沿研究专项: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任远 63138268
软科学研究专项:
政策法规科 冀楠楠 63168169
(三)系统管理
李爽立 63161386,13937787775
(四)校科技处
张老师、郑老师 63513236
科技处
2024年10月30日